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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北京林业大学关于采集科技成果项目信息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刘凯|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6-06-07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面向高等学校采集科技成果项目信息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6]36号)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科技成果项目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采集的数据和结果将直接关联到未来我校及教师科研转化项目立项和国家科技成果引导基金的支持力度

5(201111日至20151231日之间)立项项目的科技成果信息务必上报,每个项目填报一次,其中以财政性科技投入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不得漏报。

本次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分2个阶段开展:

1阶段为项目组录入上传期(201667日至2016617)

各项目主持人自行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数据填报入口,注册账户(http://211.68.23.102/edudata)用户名请用“bjfu+五位数字”形式注册,如(bjfu00001,如该用户名已经被注册,请更换其他数字尝试,登录密码自行设置。务必注意:组织机构代码请填写40000671-9(我校组织机构代码),姓名、电话和邮箱请如实填写。注册成功并登陆后,在步骤一“成果持有机构”栏可看到“北京林业大学”字样,否则可能是组织机构代码填写错误,导致账户未关联到学校,需重新注册。项目组从“步骤二:立项信息”开始填报内容。其他填写说明请登陆系统后,在系统右上角下载简要版说明书,或点击本网址下载:

http://www.tol.edu.cn/edustatic/page/%E7%BD%91%E7%AB%99%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87%E4%BB%B6.zip

注意: 填报内容时,请按左侧菜单顺序填报。步骤一:《成果持有机构》(由学校填写)。步骤二:《立项信息》(由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步骤三:《成果基本信息》(由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其中《成果基本信息》包括四个附加附表:a 知识产权,b 成果转化与融资、需求,c 团队情况(包括负责人主持的其他项目)d 科技成果与获奖情况, 请不要遗漏!

每个表格下有“保存”按钮,其操作意图为:保存(提交信息,允许修改)。《立项信息》、《成果基本信息》有“提交审核”按钮,其操作意图为:提交审核(点击之后不允许再修改,视为直接提交)。

2阶段为学校校核阶段(2016618日至2016620)

学校将对各项目主持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检查,有问题项目退回修改,最终提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刘凯                电话/传真:010-62337983

  邮箱:bjfuliukai@163.com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

 

 科技处

201667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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