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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8-01-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有关科研等数据的采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度科技/社科成果数据的采集与统计工作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中心、所)为具体数据统计实施单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科技/社科成果统计工作,明确领导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及数据审核工作,对所在单位每位科研人员的成果进行采集和统计,严把数据质量,做好数据分类。

二、统计范围

(一)本次统计的科技/社科成果数据的采集时间段:

要求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和参加的科研活动数据。

(二)统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时段内发表的科技论文、出版的著作、授权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权、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通过验收、结题科研项目和鉴定、评审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科研活动数据等。

 三、统计方式

采用科研管理系统统计和报表统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

四、统计单位分类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园林学院、自然保护区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工学院、信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微生物所及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单位信息属于科技类科研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内容及填报方式见附件1。

经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教学部等单位信息属于社科类科研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内容及填报方式见附件2。

五、统计要求

1.各单位需严格按照附件表格完成科研信息统计工作,需从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必须要从系统中录入。需填写报表的数据,要上报纸质件至联系人。

2.通过报表统计的数据:各单位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11:00点前上报纸质件(含电子件)材料(必须由单位领导审定、盖章)至联系人;

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各单位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11:00点前完成单位审核工作。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再开放补充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知识产权、专著、论文等科研数据。

注意:2017年度科研获奖信息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获奖证书(单位证书)等纸质件材料(须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对应)2018年1月18日上午11:00一并上交。

    3.各单位要及时敦促教师及团队填报科研信息,不可有遗漏,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统计,如全部表格统计,单位统一录入等方式。顺利完成本年度的科研统计工作。

 

附件 1.科技类科研信息采集内容

2. 社科类科研信息采集内容

 

联系人: 刘  凯  62337983   

地   点:综合楼320室

邮   箱:bjfuliukai@163.com

 

 

        科技处    

                        2018年1月2日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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