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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和进展报告事项的通知
来源:kjc| 作者:姜俊|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6-12-1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和进展报告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在线提交,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项目清单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2016年度结题/成果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17223日。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5、由学院统一报送签字盖章完整的结题报告原件一式2份;结题报告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注意:项目负责人签字和财务处公章由项目负责人办理,科研处公章、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二、项目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清单见附件)。

2、学校集中审核时间为201714-8日;

3、进展报告提交系统截止日期为2017110

4、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将项目进展报告打印一式1份,由各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姜俊

联系电话:62338347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

科技处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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