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中国科协开展“典赞·2023 科普中国”活动,教育部科技司将开展候选活动项目的推选工作,并择优推荐至中国科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科普人物
年度科普人物分为科研科普类、基层和社会科普类等两类。两类均含科普团队。其中,科普团队要求成立三年(含)以上。近五年内已入选年度科普人物(即“典赞·2018科普中国”至“典赞·2022科普中国”期间入选,不包括获得提名的科普人物)的不再参评。
(一)科研科普人物(含团队)
1.热爱科普事业,长期从事科普工作的科研工作者或积极参与科普工作的科学家,在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中做出突出贡献。科普团队拥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长期集体开展科普工作。
2.能够将科研成果通过科普手段广泛传播,开发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科普作品,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3.科普受众面大,社会效益显著。
(二)基层和社会科普人物(含团队)
1.热爱科普事业,长期直接面向公众开展具体科普工作的人员,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普中国信息员、农技推广员、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工作人员等,以及为科普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传媒工作者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自媒体)运营者。科普团队拥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长期集体开展科普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学传播、推广、示范和组织能力,业务素质好,坚持创新,特色突出。
3.带头开展和组织科普活动,传播渠道和覆盖人群数量大,深受公众欢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
二、年度科普作品
年度科普作品分为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片和科普展览等三类。申报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近五年内已入选年度科普作品(即“典赞·2018科普中国”至“典赞·2022科普中国”期间入选,不包括获得提名的科普作品)的不再参评。
(一)科普图书
1.2021年1月—2023年8月期间,在国内公开出版或发布的中文类科普图书(不含译著)。
2.套书需在全部完成出版后整套参评;丛书可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单册图书参评。
3.参评的科普图书要达到国家合格品标准,具有较好的发行量和受众面。
(二)科普影视片
1.2021年1月—2023年8月期间,在国内影院、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公开播映或正式发布的中文类科普片。每个作品时长不少于30分钟,成系列的科普片优先。
2.科普影视片包括纪录片、教育片、动画片、科幻片等,符合国家有关影视播出、放映技术指标的有关规定。
3.科普影视片主要是面向电视渠道和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公开发表的视频精品资源,作品制作精良,具有广泛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科普展览
1.2021年1月—2023年8月期间举办的专题科普展览。
2.要为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围绕科学现象、原理、技术应用等设计的展览。
3.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能够达到形式设计与内容设计的和谐统一,能够形象展示科学现象和原理。
三、年度科普短视频
申报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近五年内已入选年度科普作品(即“典赞·2018科普中国”至“典赞·2022科普中国”期间入选,不包括获得提名的科普作品)的不再参评。
(一)2021年1月—2023年8月期间,创作的科普短视频。每个作品时长不少于3分钟,不多于30分钟,成系列视频优先。
(二)作品制作精良,通俗易懂,要求原创。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表现形式和示范引导作用,通俗易懂。
(三)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平台传播量高、影响力大,每件作品累计传播量不低于100万人次。
(四)入选“年度百大科普短视频”后将在科普中国网、科普中国客户端等科普中国官方平台进行公益展播。
四、推荐数量
我校可推选候选年度科普人物、候选年度科普作品、候选年度科普短视频各 1项。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请于9月12日前将“典赞·2023 科普中国”活动项目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ingtingli1208@126.com。
联系人:李亭亭
联系电话:62336548
附件:“典赞·2023 科普中国”活动项目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