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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9-07-0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各单位参检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请对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研究计划检查进展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等)。

  3.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思考建议等。

  4.成果出版资助预申报。基础理论类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自评能够达到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精品力作水平的,对学科发展有一定意义、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著作(专著、译著、资料汇编等),可以进行成果出版资助预申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将视情况,择优以“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的名义予以资助出版(《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出版资助办法》,见附件6)。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阶段成果及其应用转化情况(须按规定标注项目信息),仅在《中期检查表》中列出即可,待项目结项时再统一提交成果。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细则》第四条的审批权限审批。

  4.如预申报项目成果出版资助的,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预申报成果出版资助的相关内容。

 

  (二)各单位

 

  请认真审核本单位应检项目情况,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4)。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所在各单位审核汇总,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五、注意事项

 

  1.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但科研管理部门应在《汇总表》中“能否按期结项”一栏中予以注明。

  2.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

 

  校内联系人:勾悦  

  电子邮箱:3143074376@qq.com

  联系电话:62337704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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