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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8年度下半年受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8-10-29

 


各学院: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北林科发〔201649号)关于经费调整的相关规定,为做好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接收

1、自1025日学校开始受理科研项目经费调整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11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调整经费范围是以我校为主持单位的科研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以任务书起止时间为准)的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 2018年新立项的自由探索、人文社科项目以及已结题的项目不在此次申请经费调整范围内。

二、申请流程

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科技处组织专家论证会→下达调整批复文件→财务完成调整。

三、申请事项

1、申请人认真阅读北京林业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北林科发〔201649号)(见http://kyc.bjfu.edu.cn/zczd/xxxg/238217.htm,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填写预算调整申请相关材料。

2、预算调整申请由学院集中上报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召开经费调整论证会,通过论证的项目,报送财务处完成调整,经费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处理,项目负责人查看个人科研财务系统即可。

四、申请材料

1、科研项目经费调整清单学院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一式3(较厚任务书的打印封面和经费预算页)

4、电子版材料由学院汇总,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429158401@qq.com


注意事项:

1、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予调增。

2、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三项可调剂使用,随时可调整,不用等到批量调整。


科技处联系人:常明哲

联系电话:62338347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


科技处

 20181025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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