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关于下达2016 年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计划及进一步推进项目验收工作的函》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项目核查、清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
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的规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指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以及其他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等五大类项目。
二、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核查工作。认真学习《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填写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统计表(附件1,填写未验收项目的情况)。
2. 及时开展清理工作。请认真核查逾期未验收项目(主要为2013年及以前批复的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暂缓验收的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开展清理工作。
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能完成批复任务的项目,明确验收时间的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届时仍不能验收的,一律予以终止或撤项的处理。
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完成批复任务的项目,请在做好项目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将项目调整、终止或撤项的建议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并做好国家资金的保全等工作。
3. 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请将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统计表(含电子版)以及项目调整、终止或撤项的建议作为附件,7月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320室。
联系人:田振坤 7053 E-mail:tianzk@bjfu.edu.cn
附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统计表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