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网上填报2017年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入库条件
1.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认定、验收、评审、评估和登记的科技成果,以及经审(认)定的林木良种、发明专利等。
2.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必须对社会、资源、生态无危害和不良影响,应用范围广,辐射作用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先进、适用、成熟、宜推广,对林业生产建设、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具有良好的支撑促进作用。
二、填报流程
1.请符合条件的成果负责人登录“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 http://113.6.251.102:800/)选择“一般用户”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向各单位科研秘书获取,不得更改密码。登录后在成果库栏目,按要求填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填报成果时务必按要求填报完整的信息,凡是信息填写不完整的成果不予审核通过;
2.请于12月25日前完成成果库网上填报工作;。
3.对各单位上报的成果,国家林业科技司司将于12月30日后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并在系统中反馈评审结果。
4. 2017年新立项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主持人于2017年12月8日前,在系统的项目库栏中录入项目信息,并上传项目合同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62337983
E-mail:bjfuliukai@163.com
附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办法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4461/content-991854.html
科技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