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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结项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姜俊|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7-04-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通知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结题清单见附件)。

在“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首页(不用登陆),下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dat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5M,交给各学院秘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jiang@bjfu.edu.cn(此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结题数据由学校管理人员统一上传系统,结题课题的负责人无法直接登录系统进行上传)。

2、科技处审核提交

418日前,学院提交电子版材料。

3、纸质材料提交

423日前,科技处通知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式2份,按填写要求完成签章(签名)后提交至学院秘书处,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项目负责人注意,同时需将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单独打印,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一式2份提交至学院。

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4.内容要求

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科技处联系人:姜俊

联系电话:62338347    

 

  

 

科技处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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