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主持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按照《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到期林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附后),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准备验收材料。
一、验收范围
2022 年到期和部分申请延期验收的林业科技创新项目(见附件 1)。
二、验收阶段
分为项目自查、现场查定、集中验收 3 个阶段。
(一)项目自查:由项目主持人或项目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专家、项目参与人员,围绕项目合同任务和考核指标,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形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二)现场查定:组织专家到各项目实施地点开展现场查定, 重点查验种质资源收集、采穗圃、种子园、子代测定林、育苗、 试验林等合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查定意见。
(三)集中验收:召开专家会议,对到期项目逐个评议验收, 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时间与地点
(一)项目自查:2023 年 1 月完成。
(二)现场查定:2023 年 2 月中旬前后完成,地点在各项目实施点。查定专家和查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验收:2023 年 2 月底前后召开专家验收会,具体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与人员
(一)项目自查参与人员:项目组人员、第三方财务审计人员、第三方测产专家(如需要)等。
(二)现场查定参与人员:现场查定专家、相关工作人员, 项目主持人及各基地主要技术人员。如因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的,主持单位可委托其他熟悉项目实施情况的技术人员代替项目主持人参与。
(三)集中验收参与人员:与会验收专家(含财务专家),各项目主持人,省林业局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
五、相关要求
(一)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各项目主持单位要按照任务合同、 更批复等,对项目完成情况全面开展梳理总结,认真编写《林业科技创新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附件 2),如实填写《林业 科技创新项目试验基地情况一览表》(附件 3),并于 2023 年2月3日前将附件 2 和附件 3 的电子版发送至江西省林业局科技处邮箱,并抄送学校联系人邮箱。若因自然灾 害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如期验收,主持单位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理由及预期验收时间,并附《林业科技创新项目延期验收申 请表》(附件 4)于 2022年 12月31日前发送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邮箱,由学校科技处正式行文报省林业局。
(二)精心准备验收材料。在开展项目自查的同时,项目组需聘请第三方出具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前将审计报告原件、附件 2 纸质材料一式 3 份交至江西省林业局科技处。对进入会议验收的项目,请主持单位将附件 2 最终 word 版和验收汇报 PPT 于验收会议前 3 日发送至江西省林业局科技处邮箱并抄送学校联系人邮箱。 并将附件 2 纸质材料(需附现场查定意见表)一式 8 份带到会议现场。
(三)提前准备验收汇报。进入会议验收的项目,主持人须 参加验收会议,并按照会前给定顺序依次作 PPT 汇报,每个项目 汇报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汇报时要突出讲清研究方法和技术路 线、成果特色和亮点、创新点、成果应用前景及存在问题,并说 明合同任务和资金完成情况等,汇报完毕后需接受专家质询并答疑。
江西林业局联系人:周增亮;电话:0791-85269791,18279190314; 邮箱:jxlykj9339@163.com;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 2688 号 省林业局科技处。
校内联系人:常明哲 62338347 邮箱:42158401@qq.com
附件:
1.2022年度到期验收项目清单
2.林业科技创新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3. 林业科技创新项目试验基地情况一览表
4. 林业科技创新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