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赶超发展战略,加大力度培育建设6·18协同创新院产业技术分院(以下简称分院),构建协同创新生态,打造专业化产学研服务载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6·18协同创新院产业技术分院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推进[2018]29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分院培育要求的依托机构,开展分院的建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业主要范围
电子信息、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提供项目、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服务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由产学研政多方共投共建,有1家以上依托单位,3家以上参与单位;
(二)依托单位应当具备闽发改推进[2018]294号关于分院“五个一”的建设要求:有一个协同创新的网络平台、有一支高质专业的队伍、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套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有一批优秀成果。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意向申报单位,通过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所在设区市发改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发局)向6·18组委会办公室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分院组建方案(详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单位的相关资料一式三份于4月25日前报送至6·18组委会办公室;
(二)6·18组委会办公室汇总收集后根据报名及组建情况,开展初筛、培育指导等筹建工作;
(三)按照闽发改推进[2018]294号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个行业中评审合格且得分最高的单位经对外公示后正式挂牌成立,开展分院的工作,并参加下一年度的绩效考核;
(四)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省发改委6·18组委会办公室(815、819室)。
五、其他事项
为加快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发展,各分院的支持政策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8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秀清 张晨霞
电 话:0591-87063495、87063405
邮 箱:yq@61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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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