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2016年度经费调整已经调整完成,现将后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流程
经费调整论证会:专家通讯评审→会上查看材料、专家质疑→负责人讨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通过调整→批复文件→完成预算调整。
二、评审注意事项
注意:请项目负责人(或负责人的助手,助手应为我校教师且能够回答专家的问题)在6月3日上午请申请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在会上如有经费调整问题的项目,将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质疑和讨论。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请专家查看确定无误后将最终《预算调整批复表》打印、签字留给工作人员,然后可以离开现场。
三、提交材料事项
1、通过经费调整问题的项目(见附件),由科技处统一将《申请报告》发与学院,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报告上审定的调整内容修改和填写《预算调整批复表》(一式4份),打印、签字。
在6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报告》和《预算调整批复表》再交到科技处320。因以学校统一出批复文件,请各学院按时提交批复材料,以免影响后续材料经费调整。
2、待材料收齐后,科技处将下发批复文件和盖章后的预算调整批复表,领取论证批复原件2份(其中1份学院保存,1份自己保留,以备项目验收时使用)。
3、请各项目带领取的批复红头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到财务进行经费预算控制调整,财务预算调整后按照调整金额进行使用。
联系人:姜俊62338347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
科技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