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在这个特殊节点举办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活动月”系列活动,聚焦新时代的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部署,在全校范围内做好科技动员工作,为林草科技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构筑氛围,切实发挥好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激励科研人员不折不扣完成学校党委交给的任务,推动北林崛起新征程上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底。
二、活动安排
(一)业务培训
1.如何在科研系统立项和办理经费到账;
2.横向合同签订、预算调整、结余资金办理流程;
3.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科研管理与服务;
4.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暨科研诚信专题报告;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
6.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申报操作实务;
7.知识产权申请操作实务;
8.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与审计。
(二)评奖评优
9.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奖评选(方案另公布);
10.北京林业大学青年科技奖评选(方案另公布)。
(三)学术研讨
1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阐释研讨会;
12.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保护与生态系统治理高端学术研讨会。
(四)主题展览
13.“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主题教育展。
(五)形势分析会
14.各学院举办形势分析讨论会或动员大会。对照《“十四五”林草科技创新规划》和学校“十四五”规划纲要、《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攻关总体方案(2021-2025)》等内容,按照本单位承担的第四聘期任务目标,做好“十四五”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和动员工作,凝聚共识,实化举措,压实责任,共同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和任务目标完成。
(六)青年学术论坛
15.各学院举办青年学术论坛,为青年人才成长搭建平台,鼓励青年人才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事业发展的源动力,以奋进的姿态站在更高的学术平台上,开展多领域、高层次的科研交流与合作。鼓励各学院开展跨单位、跨学科的论坛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举办科技活动月系列活动作为展现学院形象、促进科研发展、提振士气激发活力的重要契机,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注重联动,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切合师生需求,讲求实效。加大对科技活动月的宣传报道力度,做好工作总结和活动素材收集统计工作,采用多种渠道开展活动宣传工作,提升科技活动月在师生群体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在科技活动月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各地、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科技活动月结束后,要对本届科技活动月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请各学院于11月19日(星期五)提交本单位科技活动月活动方案并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活动。
(联系人:刘凯; 联系方式:010-62337072 )
科技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