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微信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通告
【社科结项】关于做好2020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23-09-0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20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集中结项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二、结项办法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最终成果(匿名word版研究报告+项目设计论证部分);

一般项目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鉴定申请材料(成果鉴定申请表+匿名word版研究报告+项目设计论证部分)。


2.集中结项项目(含重大、重点、一般)均须提交一份800~1200字成果摘编(电子版),内容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是项目的主要观点或重要发现,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所提建议要与北京实际密切相关,务实管用、科学可行、语言精炼。


3.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况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4.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

(2)项目成果经鉴定不合格的;

(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论证等情况的。


5.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内部印刷时不得使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清理项目数量、清理过程中被终止、撤销项目的数量将纳入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信誉档案,作为年度二级管理单位评优和下年度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



校内联系人:勾悦

电话:010-62337704

邮箱:3143074376@qq.com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版权所有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