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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9-03-15

 


各相关学院及实验室:

为规范和加强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省部(市)级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实体化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提升学术水平,学校现启动2019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面向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实验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立项资助(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1),须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优先资助在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领域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课题。

二、资助计划

本年度资助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41日—20191231日”。经费申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本平台以外的校外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科技成果突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含)以后出生);

2.同一申请人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3.不得以任何已经获资助的同一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不得以本年度内已经申请了各级科技计划的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

4.在研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5.2018年度有未结题项目的实验室,本年度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各相关学院组织实验室积极申报,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各实验室应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练,确保申报项目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保证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每个实验室限申报2项;

3.各实验室于2019322日前将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将择期举行基金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 田振坤

联系电话:010-62337701


附件1: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省部(市)级实验室名单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格式)

实验室管理处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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