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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申报】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的校内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25-02-14

学院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2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科委发布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现将校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科技新星

  可通过依托单位推荐或专家举荐。

  1.单位推荐。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

  2.专家举荐。

候选人须获得本领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每年每名专家限举荐1,专家举荐的候选人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二)交叉合作课题

通过牵头人依托单位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

  二、资格条件

新星计划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81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主持或参与过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横向科技项目(课题)或所在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性成果且成果有较好的转化前景或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人应与依托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5.申报人和依托单位信用状况良好,无科研失信记录和其他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另外,北京市科协青托(无论支持期是否结束)均可申报本次科技新星,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期结束且完成验收后可申报本次科技新星;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以及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期内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

  (一)填报信息

  请申报人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进行填报(《专家举荐函》模板可从系统下载)。2025227日(12:00前在系统上提交申请至依托单位。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注册登录后在首页下载)

  (二)校内审核与选拔

2025228-35日,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和条件,结合申报人员所填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校内遴选,经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将拟推荐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依托单位提交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托单位将《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合作课题推荐表》(带有“2025年科技新星计划水印)以及《2025年度科技新星计划推荐人选公示结果报告及单位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上提交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依托单位和候选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系统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需对原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三)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交叉合作课题材料申报、审核和提交由牵头人及牵头人依托单位负责。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自申报截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

  五、咨询电话

(一)学校科技处:

胡松,62338948

(二)市科委: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7099010-88827957010-88827076

技术服务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9010-58858685010-58858681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通知。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2025214

原文链接: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502/t20250210_4007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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