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微信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通告
【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姜俊|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6-09-03

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批准资助的申请项目已经公布,请各位获资助的老师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

1、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单价≥10万元的设备费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2、请注意计划书中预算说明书最后一行需要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学校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如发现没有盖章地方的模板,请重新下载预算说明书模板并填写(附件为正确模板)。

3、计划书审核通过后,打印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2处)、办理财务部门公章(1处)后,由学院统一提交到科技处,学校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基金委。

提交电子版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201691116点;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201691816

3、因需要预留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时间,故学院报送时间:2016922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校内联系人:姜俊

  联系电话:62338347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

科技处

201693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版权所有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