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中科协印发《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现将教育部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将向教育部推荐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纲要》,大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贯彻落实,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科普能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 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廉洁自律。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有力,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
4. 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在新冠肺炎应急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
3. 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 一般应连续从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5年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降低连续工作年限1-2年。
5. 近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荐程序
我校实行自由报名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的方式,并将推荐表扬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
四、推荐材料
(一)先进集体需要提交:
1. 简要事迹介绍300字内。
2.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
(二)先进个人需要提交:
1.简要事迹介绍300字内。
2.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五、校内安排
因需要留出5天公示时间,请有意参评的老师将推荐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8月1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过期不候,学校将在报名人员中择优推荐。
联系人:顾京
联系电话:6233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