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及《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9〕403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经教育部推荐名额为1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党委将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人选的个人档案,严把人员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观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三)人选推荐将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学校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
(一)《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二)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候选人,并以上材料将电子版于2019年10月21前发送至bfukjc@163.com邮箱。
待校内遴选完成后,将通知候选人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提交正式材料及纸质版相关材料。
联系人:杨颖 联系方式:010-62337983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
科技处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