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微信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8-11-19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央高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20181231日前应验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工作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以项目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为依据,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水平、科研能力提升等做出综合评审。

依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最新规定,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在研项目验收前不能牵头负责其他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请各单位务必做好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以便顺利开展2019年自由探索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组对照《项目任务书》,编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

(二)二级单位对项目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照项目任务书的考核指标,确定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因客观原因不能结题的项目,须在本单位呈报结题验收工作方案前递交《延期申请表》,延至下一年度结题验收。

(三)各单位编制结题验收工作方案,包括参加会议的项目清单、时间、地点、日程安排、专家组成员名单等。验收专家组应由5-7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结题验收工作方案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周报科技处备案。

(四)会议验收工作包括项目组汇报执行情况、专家质询、专家组讨论研究并形成验收意见。以PPT形式汇报,要求内容简练、重点突出、图文并茂。

(五)项目组完成《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产出情况单项统计表》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六)各单位应在项目验收会议结束一个月内,根据本单位项目验收情况,据实编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所有验收材料电子版文件发送至 429158401@qq.com

应结题项目详见清单,如有应结题项目结题清单中未列出,请项目负责人主动参与此次结题验收工作。

全部结题验收工作请于20181127日前完成。

 

三、联系人:

廖爱军联系电话: 62336953

常明哲 联系电话:62338347



 

附件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附件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产出情况单项统计表》



科技处

20181112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版权所有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