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度项目进展报告系统已经开放填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与截止时间: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清单见件)。
2.根据往年截止时间,请于2023年1月7日10:00前提交进展报告,学校统一审核。
二、注意事项:
研究成果目录
1.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只提交2023年当年所取得的成果。
①项目基本信息:大多为系统自动生成,“已拨入经费”和“已使用直接经费”需负责人如实填写。
②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不可写得过于简略。
③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不可填写未经过学校审批的变更情况。
④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前面几部分未涵盖但需说明的问题,一般不存在该类情况则写“无”。如预算科目间调整,其他事项变更等。不可填写未经过学校审批的变更情况。
⑤研究成果:请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列出,其它重要研究成果如标本库、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数据库、获得领导人批示的重要报告或建议等,应重点说明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学术贡献及应用前景等。
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3.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所描述的研究成果,均需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在附件中。
4.待提交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见附件,已提交的不在清单中。
5.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联系人及电话
胡松 62338347
科技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