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市社科规划办定于即日起开展在研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同时开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成果要报》采用、引用、转载、社会评价和反响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执行情况是否与研究进展情况相匹配,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包括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项目研究的心得体会、思考建议等。
5.《成果文库》预申报:项目负责人自评预期成果能够达到《成果文库》申报要求的,经学院把关后,可进行《成果文库》预申报(《成果文库》出版计划简介见附件6)。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如成果得到转化应用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其中: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新修订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
4.进行《成果文库》预申报的,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预期成果概要等相关内容。
(二)各学院
认真审核本单位应检项目情况,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和《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4)。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6月27日11:00前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五、注意事项
1.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但学院应在《汇总表》中予以注明。
2.既未申请鉴定、结项,又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其最终成果一律参加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集中鉴定。
3.为提高工作效率,适当减轻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市社科办决定从2016年起每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只接受一次中期检查。2014年前立项、已接受过年度检查的在研项目,不再参加本次检查。
4.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市社科规划办将把中期检查执行情况记入各单位科研管理信誉档案,对组织工作及时有效、材料报送齐全、方式方法有创新的,结合其他工作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中期检查执行不力的,将直接影响年度学校优秀二级管理单位的评选。
校内联系人:吴涛 电子邮箱:wutao@bjfu.edu.cn
联系电话:(010)-62337704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室
科技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