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由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5号)有关要求,现将教育部人文社科新立项项目预算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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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学院 |
负责人 |
经费额度(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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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源环境约束下中国木材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研究 |
经管学院 |
侯方淼 |
8 |
2016年新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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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典博物学时期的自然经济思想 |
马 院 |
徐保军 |
8 |
2016年新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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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2北京冬奥会视觉导向系统研究 |
艺术学院 |
王瑾 |
10 |
2016年新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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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面向户外生态环境责任行为的可持续性交互设计应用研究 |
艺术学院 |
李健 |
10 |
2016年新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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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报告(滚动支持) |
人文学院 |
严耕 |
30 |
发展报告项目2017滚动支持 |
二、调整程序
1.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
注意:间接费用按照获批资助总额的30%核定。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核定比例。
2.填写完成后电话告知科技处联系人,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审核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3.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7@sinoss.net。
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科技处。
联系人:吴涛 010-62337704
Email:wutao@bjfu.edu.cn
科技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