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微信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17年行业专项和948项目中期评估及项目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kjc| 作者:王蕾|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7-11-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和948项目中期评估及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林科创便字[2017]94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林业局科技司拟定于1130–123日在广州市进行2017年项目中期评估及管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2015年下达计划,执行期未结束的行业专项、948项目,按照专业领域分组开展评估,清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时间:1130日报到,121-2日评估及培训,3日返程。

    地点:广州燕岭大厦(广州天河区燕岭路29号。酒店总机:020-37232088)。

三、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前景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重点是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

四、评估材料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评估材料的组织编撰工作,保证质量,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23,凡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盖章,盖章时学校留1份备案,带到现场材料要求16份。报到时将纸质材料、材料汇编电子版、汇报多媒体电子版等一并交工作组(文件命名方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

五、评估方式

    1.项目汇报采用多媒体方式,多媒体制作要图文并茂。项目要将执行、经费使用、试验基地情况,项目前景,下一步工作安排,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表述清楚。948项目要展示国外引进、学习培训、聘请专家交流等相关的资料图片。项目负责人汇报15分钟,答疑5–10分钟。

    2.评估采取专家评分,评分结果及问题将在总结会上予以公布和点评。

六、参加评估人员

    各项目参加评估人员1–2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国家林业局科技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委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进行汇报。

七、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学院秘书于1117日前将回执(附件4)汇总后发至科技处。参加评估人员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人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王蕾

  话:010-62337053

 

附件:

1. 2017年中期评估项目清单(此件发至学院,请到科研秘书处查阅)

2.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中期评估材料汇编(格式)

3. 国家林业局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中期评估材料汇编(格式)

4. 项目中期评估参加人员回执(格式)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版权所有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