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做好948和行业专项到期项目财务审查(计)工作的通知》(林科创便字[2018]04号)文件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相关到期行业专项项目做好财务审计工作,相应948项目做好相应财务审查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业专项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
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详见《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关于“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可在科技部门户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606/t20160628_126160.htm查询下载名单)开展财务审计,并填写《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财务验收审计报告》(附件2)
注:由于即将进入寒假,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与财务处做好预约工作。
二、948项目财务审查工作
根据《引进国际现金林业科学技术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务审查工作由学校统一聘请专家开展审查工作,财务审查需要前项目负责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2.948项目资金决算表(财务盖章)
3.948项目结余资金情况表(财务盖章)
4.948项目引进经费使用审批表复印件(出国培训、委托代理或者聘请专家)
5.948项目国外费用报销单复印件
6.经费支出明细表(财务处打印的流出单,财务盖章)
7.合作单位外拨合同及协作单位财务决算表(财务盖章)
8.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9.专家评审费2000元(多退少补)
注:由于即将进入寒假,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与财务处做好预约工作。
三、材料的提交
1.行业专项财务审计材料
各相关单位需组织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在3月7日前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并在3月8日下班前将合格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科技处。
2.948项目财务审查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需在3月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3月3日前将本通知要求的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科技处。
四、联系人
王 蕾 62337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