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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平台运行经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21-06-15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平台建设,学校给予各平台一定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费,便于各团队更好地完成平台工作任务,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平台运行经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平台要将运行经费充分利用到平台建设中,推动科技平台高质量发展,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为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撑服务。

二、资助计划

运行经费面向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平台资助,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观测站等(附件1)。国家级平台资助额度为8万元,省部级平台资助额度为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各科技平台负责人可根据实际负责的平台数量进行申报,不限项,但制定任务书时每个平台的建设任务与研究内容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办法与要求,不得同质。

2.运行经费用于平台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包括学术委员会组织,科技成果推介,论文发表费,调研费,资料费等。

3.本年度运行经费使用期限截止2021年12月上旬,结余部分由学校回收统筹安排。

四、申报程序

1.各相关单位组织科技平台认真填写任务书,逐项填写相关内容,确保完整与真实。

2.各相关单位统一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各单位组织平台签订任务书,并于6月23日前将汇总表和任务书纸质文本(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技处(综合楼320室)。

五、项目上账事项

1.任务书签订完成后,科技处将返回签字盖章的任务书一式二份,学院和负责人做好存档。

2.登录“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信息、经费认领”。

3.注意事项:各项目负责人录入项目信息及预算的依据为“北京林业大学2021年科技平台运行经费任务书”(以签字盖章的任务书版本为准),其中:

(1)按照项目清单认真填写项目编号和任务书经费情况填写经费。

(2)立项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6月15日”,开始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6月15日”;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

(3)项目级别:校级,项目类别: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项目子类请选择:平台支撑研究项目;项目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4)项目文档上传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原件(带红章)。

(5)科研管理系统中项目状态变为“学校通过”,再填写“经费认领”,经费认领金额根据科技处发布的通知填写,无需填写科技支撑费、管理费、税费、人员激励费、成果产出奖励费等;财务账号、编号由科技处填写;附件上传处可上传网站通知截图。

(6)提交后注意:项目信息必须学院管理员审核后,校级管理员才能审核,如发现有问题的,学院管理员可退回负责人修改,认领经费模块学校直接审核。

(7)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27日。

 

联系人:程雨萌 

联系电话:62337704

电子邮箱:cheng_yy07@163.com

 

附件:1.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平台运行经费资助名单

      2.科技平台运行经费汇总表(学院填写)

      3.科技平台运行经费任务书

 

 

                                 科技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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