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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科振兴)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9-03-15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社科领域的基本科研能力,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决定在社会科学领域依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指南”为导向,资助一批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社会经济需求的战略研究项目,支持一批扎实推进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的基础性、理论性研究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19年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科振兴)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报必须围绕“指南”所列研究方向设计研究题目,一般项目允许科研人员根据学科发展前沿、结合自身研究兴趣,自拟题目(一般项目按指南申报的优先给予立项)。依据课题指南申报的,请在 “立项依据”中予以说明。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教职人员,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科技成果突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重点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911日(含)以后出生),一般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含)以后出生)。

2.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具体项目类别包括创新计划项目、新教师科研启动项目、青年教师科学研究中长期项目、交叉创新科学研究试点专项等。

3.同一申报者本年度只能以负责人身份申报1项人文社科振兴项目,且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报。非申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本年度最多参与3个项目申报。

4.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其他类别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人文社科振兴研究项目

5.不得以已经获资助的内容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从不同渠道申报。本年度内已经申请了各类社科基金(科技计划)等项目内容,此次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6.2010年以来,至今未完成结题验收的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

三、资助规定

2019年度计划资助的重点项目不超过资助总数的30%。研究周期和资助额度如下:

1.重点项目,要求围绕“指南”所列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着眼于解决国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着眼于解决学科发展的重点科学问题。研究周期2年半(201941-20211231日),资助金额10/项。

2.一般项目,要求着眼于事关行业、学科、学校发展的基础性科学问题,支持青年教师围绕学科发展开展学术积累,提高科研素养,提升科研水平。研究周期2年(201941-2021331日),资助金额5万/项。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应紧扣指南要求,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练,确保申报项目研究方向的科学性、研究内容的可行性,保证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未设学术委员会的院系,可采用专家论证的形式)。

五、受理安排

1.申请人员通过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完成。学院确定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申报”中填写申报信息(必须上传申请书作为附件)。在线受理截止时间201932217:00

2.各单位须于2019326日下午16:00前报送通过学校审核的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至科技处(行政楼320室),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3.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左侧双钉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完整;项目信息汇总表(通过科研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4.学校将择期举行项目评审会,暂定330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项目申报人做好ppt汇报准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勾悦

电话:62337704

E-mail31430743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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