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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关于201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7-11-21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结项程序: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要求先进行成果鉴定,后办理结项。

(一)成果鉴定

 鉴定方式:由学院督促项目组开展鉴定工作,建议采用通讯鉴定形式。

注意,鉴定成果应隐去完成人的基本信息,同时要求装订成册提请鉴定专家评议。具体程序及要求见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中的第二章

 

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组织鉴定后,于12月8日10:00前将最终材料统一递交至科技处。

(二)材料报送

    1.项目结项申请由各项目学院审核后,可在上述规定日期前随时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

    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财务章自行办理),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4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4)项目《申请评审书》2份(复印件)。

 

    符合免予鉴定条件(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财务章自行办理);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原件4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3)项目《申请评审书》2份(复印件)。

     2.上述所有电子版资料以项目为单位建立文件夹,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至:jiang@bjfu.edu.cn。(务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学院教育部社科项目结项材料”字样)。

 

校内联系人:姜俊     联系电话:(010)-62338347

办公地点:综合楼320室

科技处

2017年11月21日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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