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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推荐第七届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21-12-08

各单位:

为打造国家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培养优秀科技创新青年人才,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申报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托举方式

对托举对象每年支持15万,连续支持3年。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多地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力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为他们“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申报条件

托举对象需政治思想素质好,潜心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基本条件为: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32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国林学会会员(请在中国林学会官网“会员申请”注册);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5.与林业草原紧密相关的学科;

6.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7.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本届项目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三大攻坚战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可推荐1名托举对象候选人;

2.托举对象候选人应落实3名正高级职称的托举导师,其中至少1名托举导师来自技术应用单位;

3.托举对象候选人应有3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至少2名同行专家与候选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作为托举导师团队成员。

四、申报程序

1.遴选推荐:各单位积极动员,组织内部遴选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人填写《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扶持人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于2021年12月10日(本周五)17:00前发送至邮箱chengym@bjfu.edu.cn。

2.专家评选:学校拟定于12月13日(下周一)组织答辩,具体安排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答辩PPT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研究基础及取得的主要成就、选择该研究方向的理由、预期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三年的研究计划、考核指标、列举5篇以内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的有影响力的论文等,答辩时间10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

联系人:程雨萌  7704

 

 

                           科技处

                             2021年12月8日

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电话(传真):010-623379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Email:kjc@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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