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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2018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 发表时间:2018-08-02

  各相关学院:

  2018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完成评审立项工作,现予以公布下达。请各学院科研管理负责人员接本通知后,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须知》,将项目编号、项目级别、审批金额等相关内容及时转达给项目负责人,核对确认项目名称、计划结项时间及最终成果形式等内容,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回执》(以下简称《立项回执》)。《立项回执》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逾期不填报《立项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后续立项手续。

  1.注意事项:

  (1)2018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正式立项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1日。

  (2)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遵守《立项须知》(附件一)内容,并将相关要求向课题组全体成员进行传达,承诺严格执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相关约定内容的,填写《立项回执》(附件三);如不接受约定,可不填写《立项回执》,市社科规划办将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助。

  (3)请按照项目批准金额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六)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说明(附件七)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保障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期高质量完成;

  (4)自筹资金项目可不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只需在相应栏目加以说明即可。

  (5)《立项回执》统一用A4纸打印,在左侧装订两枚书钉,报送一式5份,且均为原件。

  2.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不再追加,各项目组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擅自缩小研究范围或变更最终成果设计;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经费管理单位的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等发生变动,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市社科规划办规划处,以便准确拨款。

  3.报送时间:9月3日前。报送前请学院提前将《立项回执》电子版统一发到 3143074376@qq.com邮箱,《立项回执》纸质版和工作满意度调查表(附件四、五)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综合楼320室。

  4.市社科规划办通过对《立项回执》的审核后,统一下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证书》。

  

  

  科技处联系人:勾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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